东北农业大学论文查重标准
第二章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
第六条 论文查重
学校硕士学位论文重复率的检查由学院用中国知网完成。重复率不得高于15%。
第七条 答辩资格审查
硕士研究生须按计划完成本学科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和必修环节,经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认可,完成了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和撰写工作,达到了学校和本学科对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并符合学校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有关规定,经导师同意签字,方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第八条 论文评阅与答辩委员会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按《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办法》执行。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专业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3名是研究生导师。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至少有1名是学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担任。秘书1人,由获得硕士学位以上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申请人的导师和副导师不能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在岗(含退休返聘)人员在答辩委员会中不得超过2名,且不安排担任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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