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工程学院论文查重标准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加强大学生学 术诚信教育,引导大学生科学引用文献资料,杜绝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教学过程中的抄袭、拷贝、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 根据《黑龙江工程学院关于做好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黑工程院教发[2013]1 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 2013 届本科生毕业 设计(论文)进行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相关人员在评阅人评阅阶段进行盲审。

2.学校组织对各教学单位毕业设计(论文)通过随机抽样的方式进 行重复率检测。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另行检测。

3.各教学单位提交检测的毕业设计(论文),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以 word 文档格式提交电子版,每篇电子版论文名称为:“序号 -姓名-指导教师-专业”。

(2)同学院的备查论文电子文档置于同一文件夹并压缩成 rar 或 zip 格式。文件夹名称为“学院名称-总篇数”。

二、检查内容及处理

1.盲审阶段主要审查设计(论文)的独创性、实用性、创新性与写 作规范性以及学生研究方案的设计能力、研究方法和手段的运用能力、 对实验结果的分析能力等内容。

2.检测结果中毕业设计(论文)文字复制比是指毕业设计(论文) 的某一章节与比对文献比较后,重合文字部分在该章节中所占的比例。

3.检测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给予一次修改机会,经再次检 测合格后方可申请答辩与成绩评定,复检仍不合格的延期答辩。针对修 改后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院经过复查后,认定仍然存在严重抄 袭,按《黑龙江工程学院关于做好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实施细 则》处理。

4.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测不合格者取消优秀毕业设 计(论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