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论文查重标准


为了规范检测流程,保障读者权益,参照《同济大学图书馆硕博士学位论文检测服务读者须知》(点击查看)、《图书馆关于咨询服务启用非现金支付方式的通知》及《“中国知网”AMLC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使用手册》,特制定本服务细则。

一、提交格式
1、按照“中国知网”AMLC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的规定,单次检测不超过30万字,送检学位论文如果超过30万字,需在拆分后分次检测,分次计费。
2、系统支持上传单篇文件、多篇文件或压缩文件,上传单篇/多篇文件支持的文献格式包括:doc、docx、caj、txt、pdf、kdh、nh;上传压缩文件支持的压缩包格式包括:rar、zip。
3、学位论文提交检测前请去除封面、目录、图标、致谢、附录、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书等信息。为了更准确地提取检测文献的各项信息,帮助提供更为精准的检测结果,建议您填写“篇名”、“作者”、“单位”、“专业”和“导师”信息。
4、论文命名方式为:作者姓名_学号_学院_论文题目。
二、申请方式
原则上,仅支持作者本人现场申请,申请人须填写 “ 同济大学图书馆硕博士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点击下载),持有效证件(一卡通/学生证/工作证)至图书馆,提交论文检测申请和待检测的电子版论文。
如申请人不能到场,须填写 “ 代理检测_同济大学图书馆硕博士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点击下载),并由申请人或其导师签字,由本校代理人持有效证件(一卡通/学生证/工作证)至图书馆,提交论文检测申请和待检测的电子版论文。
三、缴费方式
1、持有相关校内经费卡的师生,可通过经费卡进行支付。
2、暂无校内经费卡的师生,可通过财务处网上缴费平台,使用支付宝进行缴费。后续如明确了相关经费卡,可在一个月内前来办理转账变更手续。
3、使用经费卡及支付宝的用户,不提供发票及收据。
四、联系方式
1、工作时间及地点
四平路校区
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 13:30-17:00
地点:四平路校区图书馆五楼510室 情报分析与研究部(点击查看)
嘉定校区
时间:每周一、周三、周五18:00-20:30
地点:嘉定校区图书馆一楼咨询台

为加强学术规范建设,维护良好的学术道德,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对拟申请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毕业论文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具体实施办法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2015年9月1日以后提交的校内”双盲“学位论文。

二、论文初审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校内“双盲”的研究生首次提交论文时,需附上《公共管理(MPA)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文预审申请表》、《同济大学公共管理(MPA)学位论文“双盲”评议表》、2本盲评标准格式(将学号、研究生姓名、导师姓名隐去)编辑的简装论文以外,请各位同学们在提交论文前自行进行论文相似度检测,提供纸质版知网检测报告并请导师签字确认。请确保能通过检测再提交,以免因相似度超标而影响毕业。

注:学院采用中国知网开发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所有申请答辩的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学生进行论文相似度检测;同时成立专家小组,负责处理有关事务。

三、论文提交方式

研究生在提交双盲初稿2天内将电子版论文发送至邮箱:shengjialei@tongji.edu.cn,文件名为: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doc。中心将统一到相关检测机构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如检测结果与研究生自行提交的检测报告有一定差距,中心将进行电话通知,该论文直接进入重大修改程序。复制与文字抄袭特别恶劣者,经专家小组认定后,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另行严肃处理。

四、检测结果处理

检测结果以复制比表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通过

论文“总文字复制比”小于等于15%,且“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小于等于10%的为通过,经导师签字后可以进入论文送审环节。

(二)不通过

1. 论文“总文字复制比”在15%和30%之间,或“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在10%和20%之间,研究生需对论文进行修改,经导师签字认可后进行论文复检,复检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送审环节。

2. 论文“总文字复制比”大于30%,“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20%,研究生需对论文进行全面修改,至少半年后方能申请论文复检。

五、检测结果异议处理

如对学位论文检测结果持有异议,研究生可提出书面申请、导师签字,由学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审理和裁决。

六、其他

学院将按照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保存所有论文的检测结果以备核查。研究生院将对答辩后提交的论文进行抽查,相似度检测不合格的仍视为不通过。本《实施细则》为试行本,其中“达标”标准等均为暂定,将视运行情况适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调整,在2015年秋季的首次试测中允许MPA中心根据情况进行操作上的必要处理。如学校出台关于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有关规定,则以学校有关文件为准。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经管学院MPA中心。

经管学院MPA中心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