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论文查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总体质量,现将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照《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首都师大校发[2013]11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执行,特别提请各院(系)注意以下几点:

1.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学生需下载填写并按下表所列顺序打印装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手册》,其中需学生填写的内容统一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录入,需个人签字的部分应手工填写,手册封皮参见《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手册封皮格式要求》(附件0)(需白色铜版纸打印),由学生本人按照封皮格式要求制作,内容用A4纸打印。

2.关于毕业论文撰写的规范要求,详见《管理办法》中的“附件: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部分,学校根据写作规范制作《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模板》(附件7),供学生参考。

二、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过程管理。各院系要抓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各个环节,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三、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监控工作。督促教师和学生按要求填写《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手册》,及时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总结。

四、坚持实行严格的质量标准。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应从严把握,优秀率应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5% ,优良率控制在50%以内。教务处将继续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随机检查,并请校内外专家对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复审。

五、中期检查及答辩工作

1. 院(系)中期检查时间一般安排在第八学期第四-六周前完成。

2.答辩资格审查在第八学期第十周前完成;正式答辩在第八学期第十一周前完成;补答辩在第八学期第十二周前完成。

3.在人人参加答辩的基础上,院系组织争优答辩。各院(系)需在2019年4月22日周一之前将答辩及争优答辩的时间及地点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便于学校随机抽查。

4.根据教育部关于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要求,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将通过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进行重复率检测,检测结果作为评选校级优秀论文的依据。相关事宜将依据北京市教委、学校工作的安排另行通知。

六、各院(系)需在2019年6月1日周五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一)纸质及电子版材料

1.推荐优秀毕业论文:上交推荐优秀毕业论文纸质打印版一本和优秀毕业论文电子版全文(必须为Word格式);《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附件8)电子版和纸质版;

2.评选优秀指导教师:上交《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9)电子版和纸质版。

3.《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览表》(附件10)电子版和纸质版;

4.《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统计表》(附件11)电子版和纸质版;

5.毕业论文总结报告(总结中应包含对毕业论文质量的分析)电子版和纸质版。

(二)推荐优秀毕业论文及评选优秀指导教师的名额,严格参考当年院(系)参加毕业论文的学生人数确定:

(1)80名(含80名)学生以下的,名额为1;

(2)81名~150名(含150名)学生,名额为2;

(3)151名学生以上的,名额为3。

(三)说明

上述所有表格可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实践教学科表格下载→毕业论文”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