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大学论文查重


为提高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信息化水平,实现全流程、高效的网上操作和管理,从2019届本科毕业生开始,启动试用“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云服务平台,全过程使用网络系统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管理,经与“中国知网”协商第一年为试用阶段。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发挥主观积极性,第一年采取自愿申请试用的方式,请各学院(部)根据《井冈山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及本通知要求,积极申请试用论文管理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试用
请各学院(部)紧密结合学科和专业实际,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的试用工作,并做好计划和方案。于9月30日前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试用申请表》(见附件1),纸质打印盖章后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登记备案,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等同正式使用),试用结果达到预期,将会全面推广使用该系统。
二、熟悉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服务内容贯穿毕设全流程的“一站式”标准化专业云服务平台,强调毕业设计(论文)写作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无缝对接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系统,提供手机端服务,有效保障毕设质量提高;主要工作流程包括拟题选题、任务书、开题、中期阶段、成稿提交、评审、答辩、成绩录入等八个部分,详见论文管理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
1.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jgsu.co.cnki.net/;登陆方式:教师角色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为教师工号,学生角色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为学号;系统角色功能操作:参照系统公告栏内的角色使用手册。
2.熟悉与培训阶段:即日起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的熟悉试用和培训阶段,请各个指导教师及相关管理人员积极试用系统,试用期间请尽量多使用系统的各项功能,熟悉界面。为了让各位老师尽快熟悉系统的各项功能,教务处将于10月中旬组织相关培训,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 号)、《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和《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等文件精神,加强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学校决定实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工作。

一、查重对象与范围

1.查重对象: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作品。

2.查重范围:按照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1/3比例抽样检测。

二、检测标准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A
R<30%
通过检测

B
30﹪≤R<60﹪
疑似有抄袭行为

C
R≥60%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注:R 为文章整篇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三、处理办法

1.毕业论文(设计)的文字复制比如为R<30% 的查重结果,视为通过查重。

2.毕业论文(设计)的文字复制比如为30﹪≤R<60﹪的查重结果,视为抄袭;毕业论文(设计)的文字复制比如为R≥60% 的查重结果,视为严重抄袭。毕业论文(设计)查重如存在以上结果,应责令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修改,修改后再进行一次检测,复制比 R<30% 方可参加答辩。复测结果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只能评定为“及格”,复测结果文字复制比仍然为 R≥30% 者,取消答辩资格,以结业处理。

3. 毕业论文(设计)的文字复制比如为R≥60% 的查重结果,且指导教师未在论文修改书面意见中指出其严重抄袭问题,该指导教师按《井冈山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4.查重结果为R≥15% 的毕业论文(设计)作品,不得评为校级优秀作品;查重结果为R≥20% 的毕业论文(设计)作品,不得评为学院(部)级优秀作品。

5.对于查重结果有争议的作品,由各学院(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组织3位专家进行认定,如认定结果与查重结果不一致,需以书面形式提供充分的理由,经学院(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审定,报校教务处审核,学校最终以专家裁定意见为准。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