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北方学院论文查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3】2号)文件精神要求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根据河北省学位办公室《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学士学位论文试检工作的通知》冀学位办【2018】2号文件工作要求,现将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作品等学术检测工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此次工作分两个阶段:
1. 第一阶段:院系检索,学校验收。

各院系继续使用维普公司赠送的系统进行检测。要求专人负责,不得安排学生操作。检测重复率不高于30%为合格,检索报告作为审核评估基础材料存档备查。

指导教师要担负起第一学术责任人职责,严格把关,杜绝论文作假行为。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学生进行修改,对拒绝修改二次检测仍不符合要求的论文,按照《河北北方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报院系和学校对毕业生进行严肃处理。

学生个人在进行修改时,使用“维普”及其他各类正版检测系统得到检测报告均可作为学位论文复制比要求的有效依据。学生个人检测产生的费用由个人负责,使用非正版检测系统造成的结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同时,学校也使用维普论文检索系统对本届毕业论文等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论文,将对相关指导教师和毕业生给予处理。

第二阶段:本届所有毕业论文、设计、作品上传省学位办论文管理平台备案待查。学校整体上传时间另行通知。
按照河北省学位办要求,自2018年起,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作品(阐述或创作报告)将全部上传省级管理平台并接受检测。论文上传后不能修改撤换。

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今年九月教育部审核评估的重要检查内容。望有关教学单位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学士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