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大学论文查重


依据教育部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学士学位论文试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2018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时间节点,保证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树立良好的学风,学校决定对2018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检测。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协调,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对象为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拟参加答辩的2018届毕业生,学校为每一位毕业生免费提供一次查重机会。学校根据毕业生人数分配给学院查重检测篇数(见附件1)。

三、学院统一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对不符合要求的论文,学院自行安排复检,6月7日前将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经主管院长签字后交教务处实践办。根据省学位办要求,今年将直接启用河北省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平台进行检测,检测数据留存省学位办备案,上传时间另行通知。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大家的工作量,我们将实践教学系统毕业设计模块与省学位论文管理平台实现对接,要求各学院在保证所有学生学位论文没问题的情况下及时上传至毕业设计系统,以免影响省学位办全检及下一步抽检工作安排。

1、检测工具

维普论文检测系统(VPCS)

2、检测方式

(1)学生自检:学生可自行进入维普论文检测系统的个人专用自检通道进行付测

(2)学校普检:教务处为学院设立二级管理员账号、分配篇数,并将账号密码发送给二级学院教学秘书,由二级学院自行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VPCS)对所有毕业生论文进行全部检测。

(3)省厅全检:河北省教育厅学位办会在河北省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平台对所有毕业生论文进行全检及抽检。

3、检测格式

以word文档格式提交电子版,wps格式的不可以提交。论文命名格式严格按学位办要求,以便学位办抽检。具体详见(附件3)。

4、注意事项

(1)本系统只能用于各学院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工作。

(2)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学院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检测工作,不得将管理账号公开给学生或其他人员。

(3)所有使用人员在系统使用过程中,须对用户信息、检测内容、检测结果等严格保密。

四、检测结果中论文类文字重复率≤30%为检测合格;设计类文字重复率≤45%为检测合格,否则取消答辩资格,学生必须限期修改合格后参加缓答辩。各学院请于6月22日前将缓答辩名单及安排(见附件4)一式两份报教务处实践办和信息中心。缓答辩时间安排在正常答辩周的六周以后,9月10日之前,给学生留足修改的时间。

五、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学校将进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审。学院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比例为毕业生的3%。凡推荐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的要求论文类文字重复率≤25%,设计类文字重复率≤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