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论文查重


为了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建设,坚守学术诚信,维护学术尊严,保证和提高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申请我校博士、硕士学位的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测安排

查重检测采用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开发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作为检测工具。

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分为两次:第一次为学位论文送审前,覆盖所有送审论文;第二次为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申请学位时提交的最终学位论文(以下称为“学位论文最终版”),抽查至少50%的覆盖面进行二次查重检测。

研究生须在学校、学院规定的时间节点之前,在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拟送审的学位论文或学位论文最终版,经导师审核通过后,学院进行统一查重检测。

二、检测结果处理

检测结果处理以全文“总文字的复制比(去除本人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以下简称为“复制比”)为基本依据。

1、检测结果“复制比”<15%的送审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并签字,进入盲审环节。

2、检测结果“复制比”≥15%的送审学位论文,不进入当前批次论文盲审。学位论文须经不少于3个月的修改,经导师同意,可再次进行查重检测,检测费用由导师承担。

3、检测结果“复制比”<15%的学位论文最终版,提交学院学位委员会审议是否建议授予学位。

4、检测结果“复制比”≥15%的学位论文最终版,不提交学院学位委员会审议是否建议授予学位。学位论文须经不少于3个月的修改,经导师同意,可再次进行查重检测,检测费用由导师承担。

三、其他

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产生采取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原则。研究生及导师应高度重视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恪守科研和学术规范,杜绝弄虚作假,确保学位论文质量。导师应对所指导的研究生进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对其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具体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本人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和原创性进行严格审查。

单凭检测报告的文字复制比并不能科学而准确地判定学位论文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严禁形式上降低了文字复制比、实质上依然属于剽窃或抄袭的行为,切实保证学术规范和论文质量。

本通知从2019年4月1日开始执行。

 

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