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外国语大学论文查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和《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规定》(川外办发〔2015〕25号)文件精神,研究生院于2015年4月9日至4月10日对申请参加2015年5月论文答辩的所有学位申请人提交的学位论文电子版进行了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本次实际检测学位论文521份,检测结果为重复率15%-25%的14人,重复率25%以上的4人。现将具体情况进行如下通报。

一、重复率15%-25%的专业方向分布如下:

外国哲学:1人

课程与教学论专业: 1人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3人

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翻译理论与实践方向):5人

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英语教学理论与应用方向):3人

英语笔译:1人

二、重复率25%以上的专业方向分布如下:

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英语文学方向):1人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1人

英语笔译:2人

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规定》,对以上学位申请人作出如下处理:

1.对检测重复率超过25%的4名学位申请人,分别匿名聘请两名专家给予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对其中1人取消本次论文答辩资格,其余3人(1人非论文主体、框架重复,2人翻译报告原文重复),准予修改后参加本次论文答辩。

2.对重复率超过15%且低于25%的14名学位申请人,修改后重复率降至15%以下,准予参加本次论文答辩。

请全体研究生引以为戒、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摒弃学术不端行为,努力成为优良学术道德的践行者和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

特此通告。

研究生院

2015-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