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论文查重


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和《西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西南科大教字〔2017〕67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学院对2018届所有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测对象

2018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二、检测系统

学校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检测,教务处将提供账号给各学院(部)使用。

三、检测标准与结果处理

1.文章总相似比在30%以内(含30%)视为合格,可直接参与答辩或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是否需要进行修改由指导教师决定。

2.文章总相似比超过30%的视为不合格,须由学生和指导教师商定修改方案,经修改后申请复检。

3.对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检测方式和检测标准经教务处审查后另行确定。

指导教师加强学生学术诚信教育。查重检测结果可作为学生学术水平和诚信度认定的参考依据。希望指导教师在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恪守职责,严格把关。

四、检测流程

1.学生自检

学生自检结果不作为评判毕业设计(论文)依据。

我校2018届本科毕业生可进入“维普论文检测系统”,通过本人学号及身份证信息(身份证号码后六位)登录自行检测,学校为每位本科生提供最多两次的免费自检机会。学生必须5月16日前完成自检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2.指导教师审核

学生应在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审前将本人毕业设计(论文)定稿电子版送交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审核后报送学院检测。未按照要求命名的文件,退回不予检测。电子版文档命名格式见第五条要求。

3.学院检测

学院检测的检测结果作为评判毕业设计(论文)的依据。

① 初检。学生在5月18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定稿电子版送交指导教师审核,指导教师于5月20日前将所带学生的论文电子稿打包发送到7022264@qq.com报学院检测。(邮件标题和附件均以教师名+毕业设计检测+几人命名,例:张三+毕业设计检测+5人)。学院将待检毕业设计(论文)定稿电子版收齐并检查无误后,用所分配的账号登陆检测,将毕业设计(论文)打包上传至系统进行检测。

② 复检。初检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经修改后,由指导教师于5月25日之前发送到7022264@qq.com申请复检。(邮件标题和附件均以教师名+毕业设计检测(复检)+几人命名,例:张三+毕业设计检测(复检)+5人),复检合格者可进行答辩。

③终检。复检不合格者须再次修改或重新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半年至一年后向所在学院申请终检,终检合格者可进行答辩。终检不合格者,取消答辩资格。

4.检测工作必须在毕业设计(论文)评审与答辩前完成,检测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不得进入评审与答辩环节。

五、检测范围及格式要求

1.检测范围包括:题目、摘要、关键词、目录、绪论(引言)、正文、结论(结语)、参考文献。

2.为便捷快速检测设计(论文),学校要求所有须检测的毕业设计(论文)采用统一的电子文本格式和文件名格式:

(1)电子文本格式为:Word文本

(2)设计(论文)电子版的文件名格式为:学号_姓名_学院(部)_专业_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例如:0305133_张三_经济管理学院_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_信息系统研究.doc。学院(部)、专业必须用全称。

六、其他说明

1.无故不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取消当年答辩资格。

2.“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检测指标仅限于学生本人或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检测使用,不得为他人或外单位学生检测。

3.学生或指导教师对查重检测结果有争议的,可以提交所在学院(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并做出结论,由所在学院(部)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备案。

4.所有引用文献(包括本人已发表论文)应严格按照论文撰写规范要求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