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论文查重


题目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和《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文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加强规范管理,科学引用文献资料,杜绝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过程中的抄袭、拷贝、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经研究决定对2015届部分院系的本科毕业生采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试点检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本系按照学校要求,对应届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摸底,今年将对2015级本科毕业论文全部进行检测。
二、检测工作程序
1、请毕业班学生于5月27日上午10点前按要求提交毕业论文电子版至sunyin@nju.edu.cn,文档格式为word版本,文件名修改为“学号-姓名”,邮件主题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
2、本系按照学校要求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送检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
3、根据本院规定的评定等级,通知检测不通过的学生,对应相应等级进行处理。
三、检测结果等级评定与处理办法
院系根据学科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对本院系的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结果分等级。
A级:文字复制比在10%以内认定为A级。通过。
B级:文字复制比10%--15%以内的认定为B级。通过。
C级:文字复制比在15-40%的认定为C级。不通过。学生必须修改论文后经再次检测。初检不通过的论文复检时间在第一次检测公布结果一周后进行。达到B级及以上等级后方可申请答辩,最终成绩不得评定为优秀,复检仍不合格的应延期答辩。
D级:文字复制比在40%以上的认定为D级。不通过。不予答辩,论文成绩定为不及格,延期毕业,必须重修。
院系的论文答辩工作安排要在两次论文检测之后进行,请学生务必在通知时间内提交论文参加检测。各指导教师尽早安排论文工作进度,以便初评、检测、复检等项工作的开展。
学生如果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以向院系学术委员会和教学委员会申诉。
四、总体检测结果的通报
院系完成检测后,保留检测样本和检测报告单等材料,并组织院系学术委员会和教学委员会对检测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和总结,分析本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情况,针对出现的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切实将毕业论文质量提升到新的水平。

哲学系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二○一九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