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西学院论文查重


各学院: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规范管理,科学引用文献资料,杜绝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中的抄袭、拷贝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学校决定抽取部分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采用清华同方“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PMLC)”进行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1、按照各专业毕业生数的15%抽取设计(论文)参加检测。具体抽测学生名单由所在学院自行确定或由教务处按学生学号统一抽取,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2、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对存在有疑似严重抄袭行为的毕业设计(论文)可申请检测(15%以外的),每篇论文检测费用25元,由各学院通过校内转账至教务处,我处汇总后统一支付给省教育评估中心。

二、检测时间

各学院至少应在组织答辩五天前提交检测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其检测结果作为答辩资格审查的参考依据。检测论文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5月28日。

三、检测方式与要求

1、由教务处实践科汇总待检论文电子版,集中实施在线检测,向学院提供检测结果报告单。

2、提交教务处集中检测的设计(论文)电子版,请以学院名称命名抽检毕业论文文件夹,多专业的建立子文件夹并以专业命名,内含该专业所有抽检毕业设计(论文)word版电子文档。

3、检测论文格式应符合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要求,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电子版,每篇论文电子版文件名命名格式为“学生姓名_学号_论文名称.doc”,例如“张三_20104900_信息系统设计.doc”。

4、请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将抽检论文材料发送至教务处实践科邮箱:jwcsjk@wxc.edu.cn。电话:3305045。

四、检测结果认定标准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A R≤35% 通过检测
B 35%<R<50% 疑似有抄袭行为
C 50%≤R≤70% 疑似有较严重抄袭行为
D R>70%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五、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1、文字复制比在35%以下(含35%)的毕业论文(A类),视为通过检测,但仍需修改后参加答辩。

2、文字复制比在35%—50%之间的毕业论文(B类),由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进行论文修改,修改时间至少1周,修改后的毕业论文须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复制比降至30%以下者,视为通过检测;仍未通过者,则取消该生本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论文修改后延期答辩(至少三个月)。

3、文字复制比在50%—70%之间的毕业论文(C类),由学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鉴定。若认定该论文有较严重抄袭行为的,则取消该生本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该生须重新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延期答辩(至少半年);若认定该论文无较严重抄袭行为或文字复制比未达到50%的,需由学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送学校审批。

4、文字复制比达到70%以上的毕业论文(D类),视为严重抄袭,由学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鉴定。若认定该论文有严重抄袭行为的,按考试作弊处理,取消该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零”分计。若认定该论文无严重抄袭行为或文字复制比未达到70%的,需由学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送学校审批。

5、对检测有疑似抄袭的论文,填写《皖西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处理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若学生或指导教师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应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作出结论。

系统检测结果仅作为评判毕业论文是否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参考依据,是否达到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创作要求,由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把关。希望各学院广大师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进一步加强自律,共同维护我校教育教学良好声誉,促进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不断提高。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