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建大学论文查重


各学院: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加强规范管理,端正学
术风气,学校组织开展 2019 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工作。
请各学院按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工作相关规定(附件 1)
认真组织开展工作,于第 14 周周三前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
测认定结果汇总表”书面形式(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备案。
未通过系统检测的毕业设计(论文),对文字重合率在 30%~70%(不
含 30%、70%)的,需填写《天津城建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
测处理申请表》,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送
教务处备案;对文字重合率超过 70%(含 70%)及其它由各学院学术委员
会认定属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需同时填写《天津城建大学本科毕业
设计(论文)抄袭检测处理申请表》及《天津城建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
文)作假认定表》,根据《天津城建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津
城建院政„2013‟16 号)报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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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各学院师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进一步加强自律,共同
维护我校本科教育教学的良好声誉,促进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不断
提高。
附件:1.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工作相关规定
2.2019 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认定结果汇总表
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处理申请表
4.天津城建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作假认定表

教务处
2019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