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论文查重


根据《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务处从即日起启动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计划报备和准备相关材料。各学院最迟于答辩前7个工作日将本院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报教务处,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大纲、撰写规范。学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定稿于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准备毕业设计(论文)纸质版本。在系统中提交待查毕业设计(论文)定稿的截止时间最迟为校学位委员会开会(通常6月初)前7个工作日。
二、检查比例、抽检名单公布。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比例为25%。本学期长期不在学校开展论文工作(含请长假离校、出国交流)的学生、中期检查确定为“重点督查”的毕业设计(论文)全部纳入抽查对象。
在收到学院提交的答辩计划、并且学生在系统中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定稿后的1个工作日内,教务处确定抽检名单并在教务处网站(菁林园)公布该名单(附件一)。
三、检查材料提交。请各学院在抽检名单公布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待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纸质版本1份(如果不能按时提交纸质版本,将下载系统中的版本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大纲(1份)和撰写规范(1份)提交教务处实践科。教务处在收到这些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查、公布检查结果。
四、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和结果公布
(一)检查内容和重点。检查内容和重点是毕业设计(论文)内容和水平、工作量饱满度、写作格式和规范性、查重率等。
(二)检查依据。依据《南京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学院提交的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大纲和撰写规范。
(三)“不合格”毕业设计(论文)认定原则。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毕业设计(论文)将被认定为“不合格”:(1)选题不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2)内容少、工作量严重不饱满;(3)数据不科学、不合理,结果和结论不科学、不可靠;(4)写作格式严重不规范;(5)论文质量低,未达到本科毕业基本要求;(6)存在弄虚作假、抄袭现象;(7)查重率高于40%;(8)抽查时不提交毕业设计(论文)者。
(四)查重。学校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查重,并为每位同学提供两次免费查重检测。人文和社会科学类毕业设计(论文)重复率一般不高于20%,理工科类毕业设计(论文)重复率一般不高于30%。查重未通过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不得提交答辩。
学校认可其它通用、公认的论文检测系统检测结果,查重率也要求不高于上述规定,且学生需将检测报告以附件形式在论文管理系统提交。为保证查重结果能够符合要求,学生可进入维普论文检测系统的安全通道注册先自行查重(自检通道网址:http://vpcs.cqvip.com/personal/njnu)。
(五)检查结果公布。检查结果分为“通过”、“重大修改”和“不合格”。检查意见及时反馈给学院和学生;各学院“不合格”论文统计(附件二)及时公布于教务处网站。
五、检查后答辩。检查结果为“通过”的毕业设计(论文)可按照学院计划正常进行答辩。
检查结果为“重大修改”的毕业设计(论文)需按照检查意见修改,经学院检查达到要求后方可提交答辩;教务处将对“重大修改”毕业设计(论文)再次抽查。
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不得进行答辩,需要修改至少2个月、经专家再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各学院应组织、安排好这批毕业设计(论文)的后续答辩、学位申报。
六、答辩后论文终稿提交。经过答辩、修改的毕业设计(论文)终稿,需要在校学位委员会开会(通常6月初)前提交于毕业论文管理系统。未在该系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者,暂缓办理学位报批手续。

教务处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