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论文查重


为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查重和答辩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工作

为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科学引用文献资料,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杜绝毕业论文(设计)的抄袭、拷贝、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并严肃处理毕业(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南华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13)》(校政发[2013]2号)要求,学校决定继续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对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

(一)检测对象

2018届本科毕业生拟参加答辩的所有论文类均需参加重复率检测。各学院将所有需要参加查重的毕业生信息(参考附件1:2018届毕业生信息表)填入附件2(2018届毕业生信息导入知网Excel模板,务必按模板填写),双学位的如都要查重,同时还需将信息填入附件3(2018届毕业生信息导入知网Excel模板-双学位,只查辅修学位论文的也需填)。为不影响学生按时查重,请于5月11日17:00前将

附件2、3发至实验管理科。

(二)检测流程和办法

具体操作详见附件4:《学院管理员、学生、教师知网查重操作办法》

本次检测采用学生自行检测和学院检测相结合的方式,检测论文以word文档格式提交电子版,学生的每篇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为“专业学号学生姓名.Doc”,例如:“会计20134920212张三.doc”(注:输入时输入法设置为半角)。

(三)检测系统及时间

1、检测系统为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http://usc.check.cnki.net/。

2、检测时间安排:首检时间为5月15~17日;复检时间为第一次检测1周后进行,于5月25日前完成。

(四)检测结果认定标准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A

R≤30%

通过检测

B

30%<R<50%

疑似有抄袭行为

C

50%≤R≤70%

疑似有较严重抄袭行为

D

R>70%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五)首次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1、文字复制比在30%以下(含30%)的学生(A类),视为通过检测,但仍需修改且注明出处后才能参加答辩。

2、文字复制比在30%~50%之间的学生(B类),由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进行论文修改,修改时间至少1周,修改后的毕业论文须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复制比降至30%以下者,视为通过检测;仍未通过者,则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

3、文字复制比在50%~70%之间的学生(C类),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认定。若认定该论文有较严重抄袭行为的,该生须重新撰写毕业论文,当年可以再申请答辩;若认定该论文无较严重抄袭行为,需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送学校审批。

4、文字复制比达到70%以上的学生(D类),视为严重抄袭,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认定。若认定该论文有严重抄袭行为的,取消该生当年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零”分计,推迟一年答辩。若认定该论文无严重抄袭行为,需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送学校审批。

5、学院推荐校级优秀评选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参加检测,文字复制比高于30%者,取消其评优资格。

6、文字复制比超过30%,需进行二次查重的,需提交二次查重申请报告(附件5)。

(六)注意事项

1、特别说明:下半年我校将对2018届论文(设计)进行抽检,希望指导教师加强对学生论文的指导以及论文抄袭检测工作的重视,认真把好论文质量关,防止学生在论文检测中弄虚作假或偷工减料。

2、使用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仅能预防本科生毕业论文创作过程中出现的抄袭、非正常引用等学术不端行为,无法保证毕业论文的整体质量和水平,毕业论文的质量和水平须由指导老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

3、各学院应根据本通知制定学院检测工作的具体要求及相应规定。各学院务必将指导老师的用户名、密码通知到指导老师本人。

4、论文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答辩环节,答辩时必须附检测报告。

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一)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1、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全校公开答辩安排于5月27日(星期日)举行。学院组织的论文答辩时间为5月28日~5月29日。

2、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在5月25日前完成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面审查(包括开题报告、内容及格式等),并签署意见。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未通过资格审查和重复率检测的学生必须推迟答辩。各学院于5月25日前将推迟答辩学生名单(模板见附件6)和推迟答辩原因报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

3、推迟答辩的学生由学院安排在第十七周进行重新答辩,并于6月29日前完成,答辩后仍然未通过则推迟到2019年度,与2019届毕业生一起进行答辩。

4、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其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经校外指导教师审阅并签署意见,返校后交给校内指导教师审阅,审阅通过后方能进行答辩。

5.由于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未通过的学生,处理办法遵照《南华大学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抄袭检测及处理办法(试行)》(南华教[2013]65号)执行。

(二)答辩层次安排

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按照2个层次进行:分别是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公开答辩和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公开答辩。

1、校级毕业论文(设计)公开答辩

(1)今年学校拟进行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参与评选的毕业论文(设计)参加校级公开答辩,学校成立公开答辩委员会,该委员会由校领导、校教学督导团专家和相关学院的专家组成。

(2)毕业论文(设计)公开答辩由教务处组织,统一安排答辩场地。各学院应提前做好答辩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学院推选参与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公开答辩具体事项见后续通知。

2、院级毕业论文(设计)公开答辩

院级毕业论文(设计)公开答辩由各学院组织,要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各项准备工作,成立答辩领导小组、答辩专家委员会,组织安排好院级公开答辩、各专业(方向)答辩时间、地点,并于5月26日前将答辩时间、地点等安排情况报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专家随机到学院答辩会场巡视。各学院在答辩结束后要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

三、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及材料归档工作

1、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要公平、公开、公正,每个专业(方向)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优良率不超过40%(优秀率10%~15%,良好率25%~30%)。

2、答辩结束后各学院务必于6月2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纸质稿及电子稿)以及成绩考核表报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并在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6月8日)前,将成绩考核表装入档案。

3、答辩结束后,各学院要认真总结本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写出总结报告,其内容包括论文(设计)工作简介、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情况(包括总人数、职称情况)、论文(设计)题目情况(包括课题总数、课题来源、论文类型以及所占比例)、毕业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情况及成绩分析、学院论文(设计)答辩情况(总人数、有多少学生未答辩及原因分析)、学院对论文(设计)质量控制采取的新举措以及取得的效果、目前存在的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建议、学院论文(设计)的特色等。于6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和电子文档报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

4、各学院将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汇总表报教务处,于6月21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其他材料按学校规定存档。

5、各学院将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电子稿存档,备学校抽查,按专业、班级分别建立文件夹,每篇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为“专业 班级 学号 姓名.doc”,例如,“会计1301班20134920212 张三.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