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论文查重


1.本办法根据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启用学术不端行为文献检测系统”通知的相关规定制定。

2.本办法检测对象为西南财经大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

3.检测程序:博士生在研究生部主页下载、填写《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审核》,由培养单位统一持待检测论文到我馆按程序申请检测,检测结果返回培养单位。硕士生由培养单位统一制作汇总表,由培养单位统一持待检测论文到我馆按程序申请检测,检测结果统一返回相关培养单位。

4.待检测的学位论文提供电子版。

5.5学位论文电子版为DOC或PDF格式。

6.待检测学位论文,文件名命名方式为:姓名-学号-学院名称.DOC,如“王某某-2200200435-经济学院”。待检测学位论文电子版除去封面、目录、版权申明、致谢、后记(如有)等内容。学院在提交待检测论文电子版前应做好检查,确保待检测论文符合上述要求。

7.申请检测人员需自行保存送检学位论文。提交的学位论文只供检测用,图书馆不承担保存责任。

8.培养单位提交待检测硕士论文电子版,一并提交汇总表电子版3份,并按姓名进行排序。

9.该试行办法自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

10.该办法的修改、解释,由研究生部、图书馆按相关程序上报实施。

一、查重检测要求

(1)查重对象:

未参加第一次查重的同学

第一次查重率高于20%且不超过50%的同学

(2)查重时间:即日起--3月31日24:00(含二次查重时间)

(3)查重范围:待查毕业论文要求只上传正文部分,不包含封面、原创申明、开题报告、摘要、目录、文献综述、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程序代码部分。论文错误上传,导致查重率过高,自行承担后果。

查重检测费用

(1)首次提交检测费用由学校承担。

(2)查重结果未达到学校要求需进行二次查重检测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50元/次,费用从书本费中扣除。

四、查重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1)毕业论文复查重率≤20%,可直接进行论文评阅、答辩工作(查重通过后指导老师在论文平台中打分及填写评语)。

(2)20%< 毕业论文查重率≤50%,毕业论文需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由指导教师审核认可后进行二次查重(系统每天10:00定时开放二次查重权限)。

(3)50%< 毕业论文查重率≤80%,论文延缓答辩,取消推荐优秀论文资格。 (4)毕业论文查重率>80%,取消论文答辩资格,取消推优资格。

提交检测的毕业论文,学校将与其答辩后提交的最终版本论文进行比对,若两版本有较大不同(如:检测版本论文字数明显少于最终版本论文字数等),将对其进行重新检测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