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师范学院论文查重


关于对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查重检测与质量抽检评估的通知

各系: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4号令)、《山西省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检办法》(晋学位办〔2016〕4号)、《忻州师范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院政字〔2013〕79号)、《忻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质量评估方案》(院政字〔2006〕23号),学院决定对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查重检测与质量抽检评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与抽检办法

1、 检测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管理,各教学系具体实施,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VPCS)大学生版()进行把关检测;质量抽检评估工作于本年度授予学士学位前进行,抽检比例为3%;

2、 拟检测毕业论文均需提交word格式的电子版材料,要求为:论文的正文部分(第一章至最后一章,除去封面、目录、摘要、注释、致谢、附录)等;电子文档命名为:系—专业—班级—学号—姓名.doc,例如“经管系—工商管理—1501—2015xxxx—李响.doc”。

3、 各系应根据检测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检测与抽检工作,向学生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并督促指导教师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论文经指导教师审阅并签字后方可提交。

二、检测与抽检程序

1、 各系应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领导下,指派专人具体负责论文查重工作。

2、 学院按毕业生人数的120%给予各系检测次数权限,其中100%用于第一次检测,20%用于二次检测;二次检测主要用于一次检测复制比超过30%的毕业论文(设计),二次检测后复制比仍超过30%,本年度不能参加答辩。

3、 系统在5月6号开通,各系可随时进行第一次检测,第一次检测一般在5月21日前完成;第一次检测未通过者,学生要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认真的修改,并在答辩前3日内提交修改后的论文电子版进行复检,复检通过后,各系可根据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安排学生参加正常答辩或组织单独答辩。

4、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入维普论文检测子系统(忻州师范学院版)自行检测,

5、各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登分工作后,务必在6月20日前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一览表(电子及纸质版,纸质版需系主任签字盖章)、论文检测系统自动生成导出的Excel报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推荐表》(电子版及纸质版)、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全文电子版(只要word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负责对各系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进行复检。

三、其他

各系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学生、指导教师认真学习《忻州师范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院政字〔2013〕79号)、《忻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质量评估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组织,统筹安排,确保本年度毕业论文(设计)查重与评估检测工作顺利进行,并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