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经济学院论文查重


论文写作及查重检测(2019年5月8日前完成)。论文撰写过程中,学生可以将草稿上传系统,指导教师根据论文撰写情况提交修改意见,指导学生修改论文,教师指导记录可通过系统导出(附件5)。学生提交定稿后,由指导教师在“毕业论文(设计)系统”提交查重,检测结果不合格(论文总复制比超过25%)的论文(设计)不得安排答辩,修改合格后方可安排答辩。本届毕业生论文(设计)检测环节,学校为每名学生提供1次上传检测机会,指导教师应提示学生自检合格后再提交正式检测,在学生上传检测结束后,指导教师须在检测系统中对学生上传的论文(设计)及时评阅(附件6,原则上不少于100字)。